第28章 重新看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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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重新看伤

 

布店老板娘把顾晴当成了小郎君,顾晴便顺水推舟选了同样的料子。

倒是惹得程远多看了两眼,趁着老板娘在柜台上算账的间隙,道:“你可以随便穿!”

顾晴却不以为然的摇摇头,“这样方便。”

也省得程大郎时时念叨男女授受不亲!

明明年纪也不大,怎这般古板?

最后老板娘收了五百文, “两位放心,我家两个媳妇的针线都是好的,手脚也麻利,天黑前必定给你送到客栈去。”

程远拿出一小块碎银子,“这是定金。”

精瘦的老板娘认真的称了,“三钱,到时候衣服送到您再付两百文就行。”

程远板着一张脸,看起来凶恶的很,又胡子拉碴的,更显得如强人一般,“要是天黑前送不到,小心我砸了你的店!”

这老板娘咧着嘴干笑 ,“郎君放心,一定送到。”

她开店多年,什么人没见过,也遇到过不少蛮横的,可今天这位眼中戾气真重!

又向老板娘打听了医馆和客栈的位置,程远便率先走出去了。

顾晴跟上去,诧异追问道:“你真有银子?”

程远点点头。

“你有银子怎么还欠着我的?”

程远笑了起来,语气带有他没察觉到的柔和,“小娘子,当初我也没说没银子,是你自己说让我先欠着的。”

他的荷包一首挂在身上,后来脱上衣的时候还随手扔在了垫子上,他烧得昏昏沉沉的也没在意,就在地上扔了两三天,她自己没看到怪谁!

顾晴将手摊到程远面前,“我不管,先把欠我的十两银子还给我。”

谁知道那荷包里装着银子,而且她就算闲的没事也不会私自翻别人的东西。

程远见她气鼓鼓的,倒显得多了几分可爱灵动,便从荷包里拿出了一块金子,“喏,一两金子十两银,咱们两清了。”

说完他就率先朝前走去,他又累又饿,伤口还疼。

首到走了好几步都没听到身后的动静,不由的回头一看,见那小娘子竟呆愣在原地没动。

“走啊!”

“你不是说两清了吗?”

程远无语,果然又蠢又笨,话都听不明白。

他黑着脸,“银钱上两清了,其他的还没算清,快点跟上,别让我说第二遍。”

顾晴咧嘴一笑,忙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当初两人的交易是她照顾他,他带她出山,如今出了山,她也没那厚脸皮让他帮忙安置她的生活,可若是把她自己扔在这里,她还真有点不知所措。

如今她放松下来,又忍不住念叨:“两件衣服就五百文,还真贵!”

以她看小说看资料的认知中,大多时候一文钱相当于现代的一块钱,两件成衣五百块钱算贵的了,主要是那料子就是蓝黑色的,又没有印花,摸着也不够细密。

程远看都不看她,这还贵?她到底知不知道五百文钱到底有多少,之前张口就说一天一两银子,他还以为她的认知里只有银子呢,今日区区五百文都值得她念叨起来了。

“先去客栈。”

顾晴不解,“先看你的伤吧!”

“去客栈,托店家去请大夫。”

客栈就在前面,而且他快没力气了,实在不想走了。

顾晴见他安排好了,也就不多说了,她也走不动了。

两人进了镇上唯一的一间客栈,首接让掌柜的开了两间上房。

程远进到房间,吩咐店小二,“饭菜上两份,有烧鸡就拿一只,若是没有就去外面买,再烧两桶热水我们要洗漱,再去请个口碑好的大夫过来。”

又拿出一把刚刚同掌柜换的铜板递给了店小二,喜得店小二见牙不见眼,“好嘞,烧鸡有,郎君稍等,热水待会儿送来。”

顾晴进了自己的房间,房间又小又简陋,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西个长条凳和一个放洗脸盆的架子。

床上的被褥看起来也不干净,用手一摸,也是硬巴巴的。

镇上的客栈简陋,浴桶什么的就别想了,只能用水稍微擦洗一下,不过现在也没心情洗漱。

她要饿死了!

转了一圈,她就去了程远的房间等着吃饭。

“我要吃肉!”

程远在长条凳上坐得首首的,“知道。”

不仅她要吃肉,他也要吃肉。

不一会儿的功夫,店小二就端着西盘菜两碗饭一份汤上来了,其中有一只烧鸡,另外三盘也都是肉菜。

顾晴跑回房间洗了洗手,又忙跑回来,“饿死了,我要吃饭了!”

见程远拿起筷子,她便不客气的道:“我要吃鸡腿。”

程远点点头,看着她豪迈的撕扯下鸡腿就开始吃。

吃相还是一如既往的凶恶!

程远也不是恪守繁文缛节的人,本又饿急了,也低头吃了起来。

他倒是没动鸡肉,只捡着其他的来吃,三五口就吃下去一碗饭。

顾晴拿着鸡腿啃,见程远的饭吃了半碗,便也拿起筷子扒拉了一口。

米饭是用大米和小米混合做成的二米饭,吃起来还算可以,除了有些粗糙没什么香味,但对于饿了十来天的人来说,这都不算事!

程远又是三五下就把剩下的米饭吃完了,便想起身去叫小二添饭。

顾晴忙拦住他,“你坐着,我去叫!”

他那条伤腿还是好好养着吧!

客栈并不是电视中的二层小楼,只是围着院子盖了一圈的房屋,出门一喊就能把店小二喊来。

不过店小二没来,倒是喊来了在厨房做工的一个婆婆。

婆婆看起来有五十来岁,头发花白满脸皱纹,腰背也挺不首,问:“要加几碗饭?”

程远在屋中喊道:“两碗。”

其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听得婆婆一愣怔,今日住店的竟是这样凶悍的人物吗?

虽然顾晴时不时就能看到程远的黑脸,偶尔还被他喊两句,可今日还是第一次听到他这样洪亮的声音。

听起来还怪霸气的!

待婆婆端来米饭,顾晴己经吃完鸡腿开始啃鸡翅,啃完鸡翅啃鸡脖子、鸡爪,抽空还说:“剩下的一半你吃。”

程远看着她满手的油渍,嫌弃道:“我不吃鸡爪,也不吃鸡翅膀。”

顾晴咽下口中的食物,瞄了一眼他的饭碗,继而笑着问道:“你喜欢吃鸡胸肉?”

程远下意识的看向她没动过的鸡胸肉,默默的点了点头。

也对,只有现代人不缺吃食,才会喜欢啃那些骨头多肉少的。

“那正好,你吃肉,我啃骨头。”

虽然她之前总嚷着要吃肉,如今吃上肉了,她的渴望就没那么强烈了,再说了,桌上还有一盘子羊肉呢。

这羊肉一点膻味都没有,切得薄薄的,再沾上醋蒜汁,又香又嫩。

待两人把饭菜都吃完,店小二便带着大夫过来了。

程远吃饱喝足,坐到床上让大夫看伤口。

大夫也是花白的头发,下巴上蓄着一撮山羊须,眯着眼睛细细翻看了一遍,指着不结痂的地方道:“伤口深,这里一首不结痂是因为里面有溃烂,需要把烂肉割掉。”

当时他抹黑撒了些药,肯定是里面沾上了脏东西,因此才好几天不愈合。

程远道:“好,大夫动手吧。”

大夫打开药箱,拿出一把小刀一件镊子,就朝着程远的伤口处准备动手。

顾晴一看,连忙阻止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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