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雨中的疯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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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雨中的疯子们

 

全世界都在下雨。

雨滴落在晦暗的步行街的每一寸土地上,落在店铺们的亚克力灯箱上,重重落在青砖铺就的地面上。

一首往街的那头,汇聚成汹涌狂流。

雨水鞭笞,打得梁烨睁不开眼。他想抹去水渍,却发现没有必要。

他只能眯起眼望着。

雨水浸透孙晚晴的发顶、胸口、裙摆。她披头散发,湿衣紧裹,身材真他妈,好到爆炸!

可他忽然觉得这人是个疯子。

比这更刺激的是,他跟着疯子,正变成另一个疯子。

大概,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疯子。

“爽吧?!”孙晚晴粗暴地把刘海向后耙,喊着问。

“呸!”梁烨啐掉嘴里的雨水,大声回应:“爽到我想用水枪滋爆你!”

人这一辈子,鲜少会因为做过什么而后悔。很多时候,是因为没做过什么而后悔。

他今年十九岁,明年二十岁,后年二十一。

可他不确定,从哪一年开始,连淋雨的勇气都会丢掉。

毕竟,被动淋雨和心甘情愿冲进雨里是不一样的,后者才是自由灵魂的舒展。

而一生之中,能有人陪着共赴一场暴雨的机会,本就不多。

“混蛋...”雨水疯狂地灌进孙晚晴嘴里,呛得她声音支离破碎,“...你要真有...也不是不行,就当...向你道歉了。”

“什么?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梁烨几乎是吼着,将耳朵凑近她那张湿透的脸。

“没听清算了!”孙晚晴一把推开他湿漉漉的脑袋,雨水顺着她下巴尖串连成线,声音气急败坏,“陪我去逛街!”

她半蹲下身,一手扶住梁烨胳膊,一手脱去脚上的银色低跟鞋。

他伸手欲接却被猛地甩开。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拎着两只还闪着新光的鞋,手腕一扬,精准地将它们甩进了身后的垃圾桶。

孙晚晴这人浑身散发着金钱的香气。那双被抛弃的鞋,大概刚从奢侈品店的橱窗走出来,便被仓促地结束了使命。

冰冷的雨水几乎浇灭了梁烨的思考能力,但一个念头还是顽强地钻了出来:

捡回来,挂咸鱼。

不过他还没付诸行动,孙晚晴己经踮起脚尖,湿热的呼吸裹着雨水的凉意扑在他耳边。“我们走吧。”

不知是否是错觉,梁烨感觉耳垂被什么柔软的东西极快地擦过。

他垂眸。

她仰着脸,雨水在那张精致的面庞上肆意横流,湿透的鬓发一绺绺贴着。

唯有那双桃花眸子,在雨幕中微微颤抖,仿佛受惊的蝶翼。

是啊。

人心太复杂了,像剥不完的洋葱。

她张扬、跋扈、高傲、自信......可也许,她从来都只是那个渴望爱与被爱的狼狈女孩。

又或许,连这念头,也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注解。

正如那句:你对我的百般注解和识读,并不构成万分之一的我。

又有谁能被寥寥数笔的标签所概括呢?这世上芸芸众生,连自己是怎样的人都辨不清。

“好。”梁烨喉结滚动,低声答应的同时,抬手揉了揉她湿透的发顶。

一只冰凉滑腻的手猝然挤进他手心,强硬地分开他的五指,紧紧扣住。

孙晚晴就这样牵着他,转身奔向暴雨深处。

她赤着脚,每一步都重重踩在积水里,溅起的水花尚未成形,便被倾盆而下的雨柱狠狠打散。

梁烨怔怔看着自己被牢牢扣住的手,掌心传来陌生又紧密的触感。

这是...从陪玩,晋级成为“真·假男友”了?

有些人能感受到雨,而有的人只能被雨淋湿。

此刻,男孩和女孩牵着手,正如许嵩《素颜》里唱的那般,在暴雨里逛街。

他们漫步,他们奔跑,他们在空旷的步行街上追逐嬉闹。

他们像对无畏的情侣,肆意挥霍着上天赐予青春的盛大洗礼。

“这个给你,算我说错话的赔礼。”孙晚晴把一个硬邦邦的塑料长条塞进梁烨手里,唇角微翘,雨水顺着发梢滴落,眼神却亮得惊人。“刚刚他们看我的眼神,跟看神经病一样。”

“不是...你还真买?!”梁烨低头看清手里的东西,差点呛了口雨水,“你跟个水鬼似的,跑进店里买水枪,人家没报警都不错了好嘛!”

“你不是想用水枪滋我吗?当老大的,不得满足你?”

“满足我?”梁烨举起手里那把,又指了指她紧紧攥着的另一把同款,声音拔高,“满足我你买两只?!!”

“那我不管,你去装水!”

......

步行街入口。

迈巴赫如同蛰伏在雨幕里的黑豹,半截车身暴露在滂沱之下,无声地积蓄着力量。

车内,空气凝滞。

雨刮快速摆动,切割着模糊的世界。

司机小心瞟了眼后视镜里那张冷艳的脸,扭头试探着开口:“孙总,都这样了,咱还上去棒打鸳鸯吗?”

孙怜云置若罔闻。

她的目光穿透被雨水冲刷得扭曲的玻璃,怔怔望着窗外。

她的女儿,孙晚晴,正被那个男生背着。

女孩的胯部胡乱裹着男生的衬衫,腰间挂着的两只奥特曼水枪,在倾盆大雨里晃动。

密集的雨帘彻底模糊了孙晚晴的脸。

但,那双悬在男生身侧的小腿,正以轻快的频率晃动着,脚尖划破雨水的弧线透着放松的、飞扬的快乐。

那是孙怜云久违的,属于女儿的天真。

女儿喜欢上那个男孩了。

当年她被一句轻飘飘的“我喜欢你”哄得晕头转向,一头栽进孙路尧的怀里,以为那就是一生。

结果呢?

她付出了半生沉浮的代价,最终只落得个“孙总”的尊称和一地狼藉。

如今,她的女儿,也将踏上这条被自己证明过的、荆棘遍布的旧路。

孙路尧,如果你还在的话,会作何感想呢?

生气?不舍?亦或祝福?

不,你不会祝福。

你那么爱你的女儿,怎么舍得别的男人靠近?

其实得到朱婷消息的那天,她就摸清了那个男孩的底——

无根无基的孤儿,被收养的背景。

这样的条件,放在任何挑剔的丈母娘面前,都是硬伤。

但对孙怜云来说,这些反而是加分项。

孤儿意味着身后没有那些纠缠不清、吸血扒皮的穷亲戚,省心省力。

平庸意味着他没有野心和应酬,可以有大把时间用来陪伴,做一个温顺的、随叫随到的丈夫。

敏感自卑就更好拿捏了。

这样的人心思虽重,却易被看透,更容易被安抚、掌控和驯服。

至于那张脸,也是她最满意的一点。

她绝对无法容忍,自己的后辈被背地里指点是个丑货。

她承认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颜控。

毕竟当初那个混蛋,若没有张好看的脸,纵使说一万遍“我喜欢你”,她也不会多瞧一眼。

原本......这个叫梁烨的男孩,极为符合“安全伴侣”的模板。

可不知从哪一天起,一切都变了味。

女儿看他的眼神里,渐渐多出了其它东西。不再是单纯的戏弄或对玩伴的欣赏。那是一种带着依赖、习惯、憧憬的......光。

那种带着暖融光晕的眼神,孙怜云太熟悉了。

那是灾难的开始,毁灭的前兆。

对女人而言。

这种情绪的火苗一旦点燃,最初不过肌肤上熨贴的暖意,酥麻,让人甘愿沉溺其中,以为拥住了整个春天。

正是这暖意,麻痹了所有警惕。

待到惊觉,它早己蜕变为焚尽一切的烈焰。

青春、信任、美好、虚妄的安宁……顷刻间被烧成冰冷的焦炭。

她孙怜云,就是这焦炭。

有些伤痕像场大火,把心烧焦难以复活。

她退缩着,防备着,克制着。

最后把自己变成一个,连爱都透着冷漠的怪物。

她怎能眼睁睁看着女儿变成这样的怪物?

绝不!

......

其实在某个夜深人静时,孙怜云也曾思考过。

自己是疯了吗?

竟想为女儿物色一个不喜欢也不讨厌的男人,规划一段看似安稳,实则毫无波澜的婚姻?竟想亲手剥夺女儿爱与被爱的权利?

二十岁的心,是关不住的雀,拦不住的奔流。她会甘心接受“命运”的安排,甘心接受这样毫无温度的母爱吗?

恐怕,她会更恨自己吧。

这份怨恨,也许会比她父亲留下的空洞,更让人难以承受。

“走吧,回去。”孙怜云的声音干涩得像是从砂纸上磨过。她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雨幕中那对浑然忘我的身影。

在她眼中,那是两具被“爱”的瘟疫感染过的躯体。

她把疲惫的身躯更深的陷进柔软的真皮座椅,仿佛要借此汲取一些支撑,沉重的眼帘缓缓合上。

“送一份感冒药……去她那边。”她忽然又开口,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犹豫的柔软。但随即,那点微弱的柔软被巨大的冷硬决绝覆盖:“算了,不用管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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