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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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信!

 

整个初一,我的成绩突飞猛进。

入学的时候是全校八十,班里第十名。

初一上学期期末考试,我就到了班级第六名。还当了副班长和英语委员。

我们是初一才开始学习的英文,之前对于英文没有任何概念。那个时候也开设了地理课,才知道了宇宙、银河系、太阳系、地球以及地球上的各个国家。算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

对于英文,我特别喜欢学,时常幻想长大之后可以游遍全球,当然,直到现在,此梦仍是幻想。

那个时候,英语老师也特别喜欢叫我和其他班里的学生,比赛英文单词。

除了灵珊,我还没输过谁。

初一下学期,我就到了班级第二。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已的成绩可以进步这么快。

好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其实我根本没怎么学,做的题有很多是瞎蒙乱写的,不知道是命运使然还是运气爆棚,一般都能蒙对。

长大之后,接触到一个理论:第十名现象。说的就是那些不算靠前,第十名左右的人,往往后劲更足,想象力和创造力更好,进步更大,因为这些人是最放松的。

我不知道自已是否正应了这个理论,但是整个初中,我真的是那种又贪玩,学习又好的。

等进入初二,我就已经是班级第一,全校前十了。直到考入高中,除了和我同村的晓素,偶尔超过我,我基本都是连庄班级第一。

说起晓素。如果你问我,你相信这个世界上,男女之间有纯友谊吗?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有。

我和晓素就是这样。

我和她的感情很好,同村,俩家离得很近。

我们是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在一起。初中、高中更是同班。彼此的脾气性格,都是门清,无话不谈的那种,包括恋爱经历、闺蜜朋友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隐私秘密,我们都会谈。

但唯独一点,我们之间没有出现过男女之情。

晓素长得很漂亮,柳叶眉,大眼睛,高鼻梁,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健美,妥妥的运动达人。学习好,事业也好,长大之后,是一名大学老师。

理论上,她是99.999%男人心目中的理想型。

可不知为何,我心里的桃树,对她就是毫无波澜,我觉得她是我好哥们儿,她觉得我是她好姐妹儿。

其实对于我这种桃花泛滥成灾的人来说,晓素的出现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可她就是存在。

我时常在想,也许她是我这只兔子的窝边草?又或者,我们上辈子没有留下情债,所以不用还?这辈子,也只是性别投错了?

比起晓素,初一时候的我,更喜欢五班的丛丛。

对于丛丛,我是妥妥的暗恋,单相思。她和我姥姥是一个村子的,离姥姥家并不远,和我同龄。

五年级、初一这两年,每次去姥姥家,我都会去找她玩,不为别的,单纯就是喜欢她。

丛丛是那种特别美丽、善良、温柔的女孩子。

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喜欢穿一件粉色的长裙,梳着两个马尾辫,头绳也是粉色的,走路是慢的,说话也是慢慢的,就好像是从电视里走出来的电影明星。

每次见到她,我都舍不得挪开眼睛,也许就是因为这种摄我心魄的光芒,导致我从来不敢和她表白心意,有时候和她说话,都是磕磕巴巴的。

我怕打破这种纯洁的美好,害怕美梦成为碎片。

只可惜,老天爷似乎很爱和我开玩笑。

我心目中的白月光,永远都是璀璨夺目,却又短暂,偶然出现,突然消失。

初一下学期,她就转学去了外地。

听说是因为她父母离婚,她跟着母亲去了很远的地方。再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她。

长大之后,每次去姥姥家,我都会从她家门口经过。

两扇青黑色的木门已经破破烂烂,靠着一把锈迹斑斑的大头锁连在一起,土坯墙已经损毁大半,透过门缝朝里看,小小的院子里,布满荆棘杂草,怕是几十年没住过人的样子。

与丛丛的离别,是没有最后一言的。毫不夸张的说,直到现在,她依然是我心里最纯洁的白月光。她的美丽和我心里朵朵粉色桃花,交相辉映,长大之后喜欢的类型,也都有丛丛的影子。

说回正文。

初二上学期,某个冬日的午后,我遇见了她!

不过,那段感情,只是一朵经受不住风霜的花蕊,开的稚嫩,凋零也并未伤怀。

我记得那天是周末放学,不用住校,可以回家休息。我正收拾书包,突然看到书包里有个白色物件,我仔细一瞧,是个信封。

‘情书?’,我心里咯噔一下,心跳瞬间加速。

我连忙合上书包,庆幸没拿出来,余光环视四周,强装镇定。

还好没人注意到这一切。

我火速拉上书包链,作业都忘带了,几个好哥们儿我都没等,蹬上我的N手小破自行车,风驰电掣就往家里骑。

直到回到家,趁着屋里没人,才敢重新打开书包。轻轻拿出那个白色的信封。

信封上写着五个字:鱼哥哥亲启

‘是谁?我心里瞬间一万个问号,努力回想今天所有场景和细节。谁会有机会动我的书包?’奈何我反复回忆,恨不得用光速,重新过了很多遍今天,都没想到任何细节。

信封没有胶封,我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印着海尔兄弟的卡通信纸。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几行字。

具体内容,我记不清了。

大意是:她是初一的学妹,喜欢我好几个月了,希望能认识一下。还写了周末晚上六点在她们村口的石桥上见面。希望可以见到我之类的话。

落款的名字只写了一个字:萍。

对于这个‘萍’,我真的是没有任何印象,也实在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把信放在我书包里面的。

我有见过这个人吗?她是谁?一晚上的心绪都没停过,不知不觉,夜已深,晚上睡觉,更是转辗反侧,彻夜难眠,甚至把初二这些日子所有的生活细节都回忆了一遍,试图找到关于这个‘萍’的蛛丝马迹。

但是,毫无作用。

她的村子,离初中学校很近。每次上学,我都会经过。

那座石桥,我知道在哪里。‘也许,周末去一次,未尝不可。’我心中窃喜,又兴奋紧张。

第二天,我拿着信,找到晓素,专门拉着她躲在墙角,边晒太阳,边和她聊这件事。

本来想找好兄弟们商量的,但是准保被他们起哄嘲讽,心想还是算了。晓素值得信任,毕竟我手里也捏着她不少的“黑料”。

“怎么办?”,我把信纸往晓素跟前一展,“你帮我分析分析”

“喝,不错啊”,晓素邪魅一笑,笑的我心里发毛。

“你认识这个人吗?”,我焦急的问道。

“萍?”,晓素皱了皱眉,“初一的萍,咱们村倒有一个”

“咱们村那个我认识,肯定不是啊”,我责难道,“我是问,信里这个萍,你认识不?”

晓素摇摇头,“那我可真不清楚”

“那你回忆一下,昨天你看到有人动我书包了吗?”

“我想想”,晓素思索片刻,“没注意呢”

我内心其实有开心,也蛮多焦虑,“这怎么办?去还是不去?”

“去啊”,晓素哈哈大笑,“有这好事,还不速去,别辜负了人家姑娘的一片心意啊”

我狠狠的给了晓素一个白眼,“不知道是好事坏事呢,万一长得巨丑,怎么办?”

晓素又看了一眼信,撇了撇嘴,“该说不说,这字是真丑”

经过一番内心演绎,最终,我还是决定去见一下这个叫萍的初一学妹,万一长得好看呢。就算不好看,大不了说一句,先做朋友呗。

周天晚上5点,我如约到了石桥。但是等了十来分钟,也不见有人来。我心想,该不会是谁做的恶作剧吧?难不成被耍了?‘唉...’,我长舒一口气,一直升腾的情绪反倒平复了。

就在这时,一声甜甜的“鱼哥哥”从身后飘来。

一刹那,背身相对的我,顿感心跳突破200,血糖飙升。全身血液沸腾了起来。我沿声望去,定睛一瞧,瞬间呆愣在原地,原来是她。

我记得她。

几个月前,这个女生被初二的‘大姐头三号’,绰号冰婆的六班王冰,堵在小树林。那天,我正巧经过,随口吼了一声‘喂’。

冰婆看见是我,麻溜溜的就跑了。姑且算是救了她一次。

‘难道是因为那件事,对我芳心暗许?这,这可麻烦了,那天纯粹是见义勇为啊’,我心里逐渐平静,主要是因为这个女生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虽然她长的也挺好看,属于可爱类型的。今天打扮的也很漂亮,声音也怪甜的,但说实话,对于我并没有很强的吸引力。也许是因为自已本身属于很沉闷的人,所以不喜欢太闹腾的?我不知道。

现在回想,也许就是前世未欠,今生不用还吧。

年纪越大,经历的事情越多,越是发觉,你人生中遇到的所有人,其实都是注定会遇到的。

能走到一起,也许真的不是因为喜欢,没准只是前世欠的情债,这辈子还完就两不相欠了。

当所有桃花债,都成路人的时候,或许才能真的读懂人生。

只是初出茅庐的小屁孩,又怎么会有这种感悟。

当时的我,只想原地消失。

我耐着发麻的头皮,尴尬的挥了挥手,“原来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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