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番外五 烟花的一封家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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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番外五 烟花的一封家信(三)

 

书呈白寻几前:

白寻哥,见字如吾。

写下这些的时候,我其实犹豫了很久,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对还是错,可是我的小舅舅告诉我,无论正确亦或错误,这个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定义,世人所说的对或是错,那都是建立在一定的道德基础上的,道德为社会秩序与经济服务,所以我们常人所认为的对或是错,或许并不是真正的对与错,而只是为了大多数人,或是强权者的利益而考虑,就像是人类历史上某个朝代,人们在强权之下,交流都只能用眼神,点到为止,若是多说一句话,多吐一个字,那就是一种罪恶,是足以千刀万剐的过错,可是,那一定是正确的么?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都活成了别人眼里的模样。

无论对错,在不损害他人的利益下,尽最大的努力去遵从自己的心就好。

所以,我最后还是给你写信了。

我永远都忘不掉,是你把我从龙泽妖市那种水深火热的地狱里救出来,不是小舅,不是不酩,更不是尉迟达,而是你——白寻。也许你的确是倒是我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可你救了我,这个事实我无法否认。

我在魔界这件事,你定然是知道的了,不然,也不会派遣尉迟达来掳我离开。

其实现在想想,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明了,不酩一直在引导我寻找真相,而尉迟达一路上都在阻碍我。

这一次我是理应夸奖尉迟狗子的,他没有在做出类似于自杀的行为,更没有再去找不酩的茬,他只是他联合了末茨那个孩子,算记得我几次将近走进死胡同,好在我舅那个人向来脑回路与众不同,竟也误打误撞,不,也许小舅是故意的,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这些年小舅成熟了许多,心思也愈发让人捉摸不透,就像现在,明明他应该是恨你恨到入骨,可却同我讲了大堆道理,连写信的墨,都是他替我研的,其实我在写信的时候好几次都安耐不住的想,小舅莫不是准备在这信里做些手脚,以便于你一打开信,便目眦尽裂脑浆迸炸,以报当年血海深仇。

其实,我应当是恨你的,可哪怕直到现在,我依旧没有真正的实感,因为在我心里,你就是当年从蛟妖口中救下我,然后摸着我的脑袋,告诉我没有关系,问我可愿同你回去的温暖仙人。

呵!说起来哥你也许会觉得好笑,你救回我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神仙救了,直到后来尉迟达拿着你的妖印给我看,我才真的相信,原来你不是仙人,而是妖怪。

这样的想法,于世人来说,似乎有些不合时宜了。

若是从世俗的观点来看,我大概就是个连不共戴天的仇恨也没有勇气报的怂蛋,或许很多年后,我自己也会后悔,说自己当年怎么是个白眼狼?这样的事怎么也可以一笑带过,未曾相逢泯恩仇呢?

但我真的······

或许真的是和不酩待久了,我的胸怀和脾气,都变得宽大柔和了。

说到这里,我其实一直很想问,白寻哥你派出尉迟达,阻碍我寻找当年的真相,究竟是出于想要维持我们之间的关系,以便于让我心甘情愿的被你利用(虽然我感觉,比起利用我,倒是帮我善后的事做得更多),还是说,你只是出于,我是烟花,是你白寻的妹妹,你不希望我离开这么一个单纯的想法。

若是前者,我无话可说,若是后者······

我真的很庆幸自己遇到了白寻哥。

不过,无论你怎么想,我都想的很清楚了,我做不到同你兵刃相见,但过去的一切也不容我抛开偏见,所以······我不会回来了。

也许,这就是我写给你最后的一封信吧!

这次在魔界,我见到了你和朱颜姐姐过去的幻象,也看到了当年你们悬挂的姻缘牌,说起来,我今儿才知道,朱颜姐居然是魔族来着,后来我去查了坳教当年的历史,没想到朱颜姐竟然是坳教最鼎盛时期的核心人物,也就是当年的圣女。

在小舅改革坳教之前,坳教实际上是一个以帮助别人结缘而存在的教派,并且教主和圣女两个身份是同一个人,只是,在那个时候,圣女一旦即位,她就相当于嫁给了魔神,所在教派将会受到魔神的庇佑,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可以帮助魔界子民结缘的缘故,可是在得到力量的同时,他们也不能再嫁,若是再嫁,就会受到魔神的诅咒,若是放在我们人鬼妖三界来说,就是所谓的天谴吧!

可即使是这样,朱颜姐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嫁给你。

那个时候朱颜姐即不愿抛弃养育自己的坳教,也不愿放弃你,所以才落得这个境地,也累得你出走妖界,造成我们一家的惨剧,而正因为如此,小舅来到魔界后,一番改造下,坳教却算得上是彻底没了,实在是天理循环,讽刺得紧。

当年你抱着朱颜姐说要救她的那一幕,我也看到了,说起来,那其实是我真正确定那个人就是你的决定性一幕,可若不是尉迟达掳走了我,我大概也看不到,虽然······当时小舅也已经要告诉我了。

但是从别人的口里知晓,和真正自己亲眼猜到和看到,那是两种感觉。若仅仅只是小舅告诉我,我或许还会怀疑这些话的真实性,可是,我是亲眼看到了······

我没有办法在欺骗自己的心了。

呵呵!扯得有点远!

朱颜姐活着的时候,我同她没有太多交集,没想到死后,才真正的了解了她。

说了解也许有些过,仅仅只看过过去的那两幕,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究竟经历过多少波折,可我很佩服像朱颜姐这样的女子,能够为了爱情倾其所有,连性命,也可以抛之不顾。

在我看来,这实在傻的有些可怜,但情之所至,或许就是这样吧!说不定,未来我也会这么做?但我永远都不会为了不酩放弃生命,即使有一天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我也要努力的活下去,然后寻找机会,找到一个我们都能够接受的未来,在一同向前。

就这种意义上来说,我和哥还真是有些像呢!

活下去,然后为了挚爱,不择手段。

这样看来,我们也是一样的傻啊!

对了,要是这样一想······那时尉迟达其实是骗了我,对么?

在九泉之海里,尉迟达告诉我我之所以会离开蜀地去晋州,是达歌设计的,可白寻哥才是蜀地的妖王,即便是蜀地的妖怪恨我,要设计我这么大一件事,白寻哥也不可能不知道,要么,是白寻哥知道,但你没有阻止,要么······

那根本就是哥你授意的,尉迟达虽然喜欢在我面前撒娇,可他绝对不是个蠢人,那么明显的圈套,他不可能看不出来。

我离开锦官城,前往晋州后,尉迟达的确是跟在我身边,只不过不是保护,而是监视,但尉迟达的跟踪显然是遭到了不酩的妨碍,所以我在晋州的时候,没有感觉到他跟着我。最明显的证据有两个,一个是我们第一次妨碍了狐妖雪腻收集精气,他送我回去时,曾在客栈下结界,我当时以为他是为了防止狐狸精害我,我还道他想太多,毕竟雪腻可是被我打得竖着进来横着出去,就是来偷袭我,这结果也不会好太多。现在这一想,他根本就是为了防止尉迟达离我太近,所以下了结界。

至于第二点,则是在冼海,我和不酩从易卿他们家出来,尉迟达跟踪我的时候,不酩问是不是这个气息,他问的时候,显然是还有半句话没有说完,我当时不知道他究竟想说什么,现在看来,他应当是想说,这个气息的主人,还在晋州的时候,便开始跟踪我了。

而至于达歌,他当时通过伞取得了我的血液,在九泉之海的偷袭中,应该也取得了不酩的血,所以他便单纯的以为,通过这些就可以解开重种封印。

无论是在晋州,我同黑斗篷易酒对战的时候也好,还是在我以为不酩死了,设计困住达歌的时候也好,他们都以为只需要得到我和不酩的血,就可以打开重种的封印,而当时达歌曾不经意的提到,这些方法,都是他从一本名为《回魂书》的古籍上看来的,我之后拜托不酩查过,历史上并没有这么一本书,也就是说,它是凭空冒出来的,而离开九泉之海前,我曾经问过易酒关于《回魂书》的来历,他说自己也不清楚,不过,这是从蜀地得到的。

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已经隐隐约约有了怀疑,只是怎么都没有想到会是哥你······

再到后来,我害死了易卿,以至于达歌大怒之下水淹冼都,自己也自爆身亡,于是乎所有的证据都像之前在晋州的时候一样,销毁的一干二净,若不是易酒身上有达歌设下的相生蛊,大概早在尉迟达偷袭易酒的时候,他就已经被尉迟达杀死了,那样一来,冼海之都所有的证据就会全部断的干干净净,让我们及时是想查,也查不出来个所以然。

譬如在晋州,我自己杀了雪腻,后来的同易酒战斗的时候,又把当时的阵法毁了个一干二净,哥你同我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肯定也猜到了,知道真相的我肯定不会给何叶好果子吃,所以不必担心留下把柄。

在晋州的一切与其说是达歌对我和重种之间关系的第一次试探,倒不如说是哥你给他们下的一个定心丸,以便于让他们能乖乖的替你做事的定心丸。

而在冼海之都的一切,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一次测试,大概是哥你私底下也做了不少的功课,研究出了某些方法,而那个方法正是通过我和不酩的血来启动的,要是那一次成功了,那大概会来上一出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好戏,要是失败了······你大概会在寻其他方式吧!

你这样的试探,我可以认为是你不想伤害我吗?

毕竟,妖骨对于一个妖怪来说,是真正的命根子,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

呵呵,不过不酩是说了,要想打开重种,只有拿到我的妖骨和他的佛骨,否则是不可能打开的,若是之前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我,或许我还会给你,甚至还愿意帮你去取得不酩身上的佛骨,可是现在······

哥,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哥哥了,当年你救了我,我真的很感激,在蜀地锦官城,在白府里,有你和尉迟达在一起度过的日子,我觉得真的很开心,要是你不是那个罪魁祸首,那该多好?

可是这个世上从来都没有如果,所以才这么残酷。

哥,以后的日子,你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我就最后一次唠叨吧!以后你想听也听不到了!

我知道你很爱朱颜姐,但是逝者如斯夫,你就是再怎么守着她,那也只是一具皮囊,没有灵魂,没有智慧,和这个世上所有的皮囊一样,只是大块的肉罢了,你即使守在哪里,也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空耗自己的性命罢了!

若是朱颜姐地下有知,也一定不希望看到你这般模样的!(当然,她肯定也不希望你来算计我!毕竟她最好的时候,还拜托我照顾你来着!)

我知道你不会听我的,但所有该做的事,我都已做了。

还有尉迟达,他是真的为我好,我知道,我对不起他,这我也知道,我虽然不想欠他什么,却也知道自己早就已经欠他的太多,从他一次又一次的为我舍命的时候,我就已经无法偿清所有的债。

这几百年里,他一直为了我操劳甚多,对了,前一阵从九泉之海出来的时候,他同达歌等人火拼,见我安全了便离开了,也不知道他现在的伤好了没有。

他还真的是个傻狗子,傻的厉害,所以我才······

罢!罢!

该说的,我都已说完,从今往后,我们便是一刀两断,后悔无期,白寻哥,望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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