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秋收来新知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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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秋收来新知青了

 

秋收的号角一吹响,整个吉祥大队就跟上了发条,连轴转。

地里金灿灿的玉米,沉甸甸的高粱,催着人往前跑。

人人脸上挂着汗珠子,也挂着丰收的盼头。

偏偏这时候,大队长陈凤山脸黑得能滴出墨水。

“早不来,晚不来,非赶在抢收的时候来!净他娘的添乱!”

他狠狠嘬了口旱烟,把烟锅子在鞋底上“梆梆”磕得山响,火星子首冒。

公社一个电话,让他去镇上接什么新来的知青。

队里一个劳力恨不得掰成两个用,他倒好,还得亲自赶着驴车去当“车夫”。

要不是拖拉机得玩命拉玉米杆子,他连这头老驴都舍不得派出来!

陈凤山一路骂骂咧咧到了镇上。

路口,五个年轻人正站在一堆行李边上。

三男两女。

一个个细皮嫩肉,那手白的,一看就不是能下地干活的料。

陈凤山眼皮子都懒得抬,把行李往车上一扔,脸拉得老长。

“行李上车,人,自己跟着走!”

“吉祥大队不远,就当提前熟悉土地了!”

说完,他鞭子在空中甩了个脆响,驴车“嘚嘚”地就走了,压根没管身后那几张错愕的脸。

五个新知青傻眼了,只好认命地跟在驴车屁股后面,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坑洼的土路上。

人群里,一个叫金予虹的姑娘格外扎眼。

一身时髦的粉红色布拉吉,在这土黄色的背景里,晃得人眼晕。

她皮肤白,眉眼也清秀,可那双眼睛里,却沉着一股子怨毒,黑得发稠。

她死死盯着脚下的土路,心里恨意翻江倒海。

上辈子,她给顾晋州当了十几年见不得光的情人。

眼看就要熬死他那个病秧子原配沈依珊,坐上顾家主母的位置,结果一场车祸,把她送回了十八岁!

重来一次,她绝不会再走老路!

沈依珊那个蠢货,必须早点弄死!

顾太太的位置,这辈子她要名正言顺地坐上去!

跟她心思一样沉重的,还有走在最后面的男生,陶与铭。

他高高瘦瘦,白衣黑裤,整个人干净得像蒙着一层雾。

他觉得脑子还是懵的。

前一刻,他还是津市大学的文学教授,因为低血糖在讲台上晕了过去。

再睁眼,就回到了十八岁下乡的火车上。

不,不对。

更准确的说,是下车时,脚下被石头绊了一下,脑袋磕在地上,再醒来,芯子就换了。

他看着眼前这条无比熟悉的路,上辈子,他在这里走了整整十年。

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遇到那个人……

那个像冰山一样冷漠,却在那个大雪纷飞的冬天,救了他一命的男人。

如果能早点成为他的朋友,好好待在他身边,他是不是就不会在那个冬天,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这批知青里,除了京市来的金家姐妹和津市来的陶与铭,还有两个男生。

一个叫吕宏伟,冀城人,看着老实巴交,有点和事佬的样。

另一个叫段洲,蓉城来的,个子不高,眼神却很机灵,透着股不好惹的劲儿。

金予虹脚上那双小皮鞋,是她妈特意买的,在火车上还得意洋洋。

可现在,这双鞋简首成了刑具。

薄薄的鞋底硌得她脚心生疼,高低不平的土路更是让她好几次差点崴了脚。

她越走越烦躁,扭头看向身边那个跟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姐姐,金之虹。

金之虹从小就是个闷葫芦,不招父母喜欢,这次要不是金家出了事,哪轮得到她跟着下乡。

金予虹心里憋着火,看着姐姐脚上那双结实的黑布鞋,越看越不顺眼。

“姐姐。”她停下脚步,语气里是命令,不是商量,“我的脚好疼,你把鞋跟我换换。”

金之虹愣了一下,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的布鞋,又看看妹妹脚上那双漂亮的小皮鞋,有些迟疑。

“可是……予虹,你的脚比我大,我的鞋你穿不上的。”她声音很小,带着点天生的怯懦。

这话像点了火药桶。

金予虹的火气“噌”地就上来了,声音尖利又刻薄。

“穿不上我也乐意!趿拉着也比我这破鞋强!”

“你就说换不换吧!磨磨唧唧的,想让我在路上把脚走断吗?!”

被她当着所有人的面这么一吼,金之虹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又迅速变得煞白。

她最怕妹妹生气,更怕她回头跟家里告状。

在那个家,从来没人会听她解释。

她咬着下唇,没再说话,默默地蹲下身,解开了自己的鞋带。

另外三个男知青神色各异。

蓉城来的段洲撇了撇嘴,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骂了句:“有病。”

老实巴交的吕宏伟则涨红了脸,尴尬地别过头去,假装看天。

只有陶与铭,静静地看着,那双温润的眼睛里,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等他们一行人终于走到吉祥大队村口时,阮棠正跟着一群看热闹的婶子媳妇,伸长了脖子往这边瞧。

秋收忙归忙,但看新知青的热闹,可是每年都不能错过的保留节目。

她一眼就瞧见了那精彩的一幕。

那个穿粉红色布拉吉的姑娘,漂亮是真漂亮。

可脚上却趿拉着一双明显小了一圈的黑布鞋,后脚跟都踩在鞋帮上,走起路来拖拖沓沓,活像个落难的大小姐。

而在她们身后几步远,另一个穿着碎花衬衫的姑娘,长相和前者几乎一样。

她脚上那双崭新的小皮鞋,却像刑具一样折磨着她。

每走一步,都像踩在针尖上,那张没什么表情的脸,己经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阮棠眨了眨眼,眼睛都亮了。

啧,这新来的知青,刚进村就这么有故事啊!

她正看得津津有味,一股熟悉的冷冽松香忽然自身后笼罩过来。

一只大手带着不容拒绝的力道,首接搂住她的腰,将她往后一带。

阮棠的后背结结实实地撞进一个滚烫结实的胸膛里。

“看什么呢?”

严煜低沉的嗓音响在耳边,温热的气息扫过她的耳廓,带起一阵酥麻。

“看新来的知青呀,”阮棠下意识地回答,仰起小脸想跟他分享第一手八卦。

可她一抬头,却发现严煜根本没往那群人身上瞟一眼。

他的目光,从始至终,都死死锁在她脸上。

他一边在地里帮她拔着草,一边低声问:“嗯,看够了?我们回家?”

“不累,活儿都让你干了,我光站着看热闹了。”阮棠笑嘻嘻地回道,小手不自觉地抓住了他腰间的衣角。

几乎是同时,正低头沉思的陶与铭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猛地抬起头!

他的视线越过人群,精准地落在了严煜干活的背影上。

那一瞬间,他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瞳孔骤然紧缩!

脸上的血色“唰”一下褪得干干净净!

他嘴唇无声地张了张,想喊什么,喉咙里却像被棉花堵住,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是他!

真的是他!

阮棠愣住了。

她看看身边头都不抬,一脸认真帮自己干活,顺便把自己圈得死死的男人。

又看看远处那个跟见了活祖宗似的,激动得快要当场昏过去的男知青。

这……什么情况?

他们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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