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焖茄子是香的,那天的北冰洋汽水是甜的,那天的北风是冷的,那天的夕阳是温暖的。
只可惜,那天所有的感觉,最后都揉进了一个句号之中。
因为那天,是萍萍和我,故事的终点。
我看着萍萍远去的背影,思考着萍萍最后那句话的含义,只觉得这北风似乎穿透棉衣,直接吹进了心海,我被冻的瑟瑟发抖,心也碎了一地。
人是奇怪的动物,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又追悔莫及。
那一刻,我才发现,萍萍一直在我心里,只是孤独地,蜷缩在一个角落里。
直到我彻底失去她的那一天。心里那个独属于萍萍的角落,彻底的关上了大门,生人勿入。
和萍萍离别的日子,我记得很清楚。
那天是除夕。
下午4点,我和爸爸刚刚贴完了门口的对子,晓素突然来了我家,拉我到一个没人的角落。
“老鱼,你得坚强一点”,晓素满目愁云,眼角。
我一脸茫然,不解的问道,“怎么了?神神秘秘的!”
“萍萍,她...”,晓素咽了口口水,深吸一口气。
看着晓素慌张的神情,听她说话磕磕巴巴,那个时候,我已经有所预感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情。
只是不敢细想,我连忙追问,“萍萍怎么了?”
“萍萍她...”,晓素重新说道,“她、她死了!”
“啊?”
听到晓素把萍萍和死字关联在一起,我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
“怎,怎么会?半个月前,我俩还一起吃饭呢!你逗我吧?”
“他们家火锅店,进了一群臭流氓,全都喝醉了。和他爸妈打起来了,萍萍去拉架,结果被捅了一刀。他哥哥也捅了对面一个人,送派出所了”
晓素的话,像一颗炸弹,在我心里瞬间爆炸。
“怎么...?会?”
我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有一种灵魂抽离人间的错觉。我呆愣在原地,始终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你听谁说的?”
“小丹给我打的电话,她知道你和萍萍,你俩的事情,让我跟你说一声”
实话实说,那个时候的自已,只参加过姥爷和七爷爷的葬礼,还都是被爸爸妈妈逼着哭,可自已就是哭不出来,嗷嗷的两声也只是干打雷不下雨。
对于死亡,我没有任何概念。
我一直觉得只有人老了才会离开,而我们离老,还是一件很遥远很遥远的事情。
我从未想过,死亡竟离我如此之近。
明明都是最青春、最快乐的年纪,怎么会和死亡扯上关系?
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痛彻心扉地生死离别。
我说不清楚那种感觉,只是恍惚之间知道自已,以后再也见不到萍萍了,心里瞬间堵上了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
眼泪不受控制的倾泻,似乎要倾尽完心海里的水。
我狂奔到院子,骑上自行车,冲出家门。
可是,刚骑到了村口,我就停下了。
说心里话,我想去见她最后一面。
但心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小人,他告诉了我一个很奇怪的秘密:只要你没看到真相,那么你心里的那个就是真相。
那一天,我没去见她。直到现在,我都没去她坟前祭拜。
因为直到如今垂垂老矣的自已,仍然坚定地认为,萍萍还活着,她只是暂时离开了我的世界而已。而我们,也终将会有重逢的一天。
老天爷似乎从来没爱过我。
从那天起,在这个世界上,那个唯一不计较任何事情,只是单纯喜欢我的人,彻底的离开了我的世界。
萍萍的爱情是纯洁的,美好的,没有一丝一毫杂质的,只是我辜负了她。
直到她离开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是有爱过她的。只是被轻易得到,蒙蔽了双眼,只是被萍萍的那份热烈遮住了心门。
那一年的春节,是我此生,唯一一次,伤心过完的。
过年期间,我自始至终都没记起,曾让我念念不忘的冬雪,脑海里心海里全是萍萍可爱的身影,和那抹永恒的夕阳。
寒假过完,初二进入下半场。
有时候坐在教室里,恍惚间,我还会看到萍萍站在教室门口。
但,都是幻觉。
小孩子有个奇怪的特质,就是善于遗忘。不知道算缺点?还是优点?
我不知道是我遗忘了萍萍?还是已将她深埋内心?
几个月之后,自已又恢复回了那个没心没肺的渣男自我。
......
那个时候,我们班的流行歌手,又换人了。这次换成了周杰伦和孙燕姿。
我是我们班第一个听周杰伦音乐的人,一首《简单爱》,我可以横扫全班。
最喜欢的,还是孙燕姿的《绿光》。
我甚至一度将这首歌,作为找女朋友的标准,就是她必须会唱。想想自已挺可笑的。
周杰伦有一首歌叫《爱在西元前》,那个时候的我们,喜欢把歌曲誊写到软皮封面的本子上,每个人几乎都有一本这样的歌词本。我也不例外。
很偶然,我还发觉了歌词本的另外一个用处。
故事是这样的。
有次地理考试,需要填一个平原的名字,说实话,那个考题超纲了。
考试的时候,我突然想到《爱在西元前》里面有一句歌词:‘我给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反正自已也不会,索性就写了‘美索不达米亚平原’。
谁曾想,就是正确答案。
而且,那个题目,我们7个班,三百多人,只有两三个人答对了。老师在课堂上重点表扬了我,实在让我惊喜万分。
初二下学期,我们班刮起了一阵妖风,就是男生留长发。
我是带头的。
甩动脑袋,带着秀发90度飞起,潇洒飘逸,自我陶醉,自已被自已迷的神魂颠倒。
尤其脑门前的刘海,嘴巴来,轻轻一吹,刘海随小风轻轻摆动,在自已眼中,简直不要太帅。
其实在旁人眼里,简直不要太傻。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的头发差不多有十五六公分,刘海可以遮住眉毛,两侧的头发可以遮住半只耳朵。
当时我们班,几乎一半的男生都留着长发,每天上课,大家动作整齐划一,隔上十几分钟,就会有个男生甩动自已的秀发。
我坐第一排,正对着老师,只能保持低调,一般就是上课和下课,老师不在的时候,才敢甩一下,帅个三秒钟。
但是,好景不长。
有一天晚自习,班主任一进教室就率先强调,“明天周末,所有留长头发的男生,明天给我都剃成平头。要是周一,我发现谁还留着长头发。我亲自给他处理喽”
我们班主任是个女老师,姓董,教英语。
从初一第一天开始,我就是她的英语课代表。之前都挺好,但自从我留起了秀发,每次进办公室收发作业,我都谨小慎微。
因为我发现老师看我的眼神都不太对,好像下一秒就准备拿我的秀发开刀。
说心里话,我很喜欢我的英文老师,平时的她都是亲切、随和的,但有时候又是威严、庄重的。感觉她就是自已的一个家长。
但是面对家长,我总是十分叛逆。周六周日,纠结了两天。
周一回到学校,我一瞅,起码一多半的男同学没有理发。我悬着心终于放下了。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董老师这次竟然来真的。
早上第一节课就是英语课,董老师直接带着推子(一种比较古老的理发工具)进的教室。
第一个拿我开刀。
那天,我没哭,但心里流着泪呢。
看着一撮撮秀发,黑雪而下,那剃掉的何止是我秀发,还有我的个性。
没有了秀发,我可就是一名最普通的初中生了。
足足花了两节课,董老师把全班所有留长发的男生,全给处理了,地上全是秀发的尸体。最后,还吩咐我们几个被剃了发的,打扫干净战场。
不过,该说不说,董老师的理发技术还是不错,看来除了英文,老师还是有其他手艺的。
从那天开始,整个初中,我再没留过长发,下一次发型叛逆就是大学的杀马特了。
经历过萍萍的离世,我以为自已会忘记冬雪,收心学习的。开学之后,想见冬雪的心思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了。
然而,命运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我。
春末的某个上午,卢聪突然找到我。
我记得那天正好是学校春季运动会,所有的老师、学生都在操场。我这人不爱看这些,索性偷溜出来,躺在宿舍睡自已的大头觉。
卢聪的到来,惊扰了我的美梦。
“鱼哥”,卢聪喘了两口大气,“不好了”
我心里又一惊。
经过萍萍的事情,如今看到某个人大喘气说话,我血压都会升高,“你,你慢点,怎么了?”
“鱼哥,高庆树,你还记得不?”
听名字有点耳熟,但一时半会却想不起来,“谁啊?”
“追冬雪那个?”
我一拍脑门,可不就是他,一个小喽啰,这种人的名字,我怎么可能记得住。“想起来了,怎么了?你一口气说完”
卢聪深吸一口气,“这小子,又给冬雪写情书了。还让我转交给冬雪,我知道鱼哥你喜欢冬雪,那我能这么干吗?”
卢聪说完,把情书递给我。
我接过情书,是一种最近很流行的音乐信纸写的,正面是彩色横线格子,可以写信;背面印着最近很流行的歌曲歌词和歌手的照片。
“呦呵,还选了杰伦和简单爱,小高这小子,品味还行啊!”
信的内容,我记不清了。反正就是一些,想念啊,喜欢啊,思念一类的话。我看着差点没把我逗乐了,错别字一大堆。
“卢聪,我问一下你,这个高什么什么树,学习咋样?”
卢聪比了一个小拇指,“说中游都是看得起他”
思来想去,反正自已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拿这个高什么树逗逗焖子。
“去,把这个什么树给我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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